1、旅游者充分知晓《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旅行社诱导因素。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
3、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敬请游客谅解。
5、自费价格包含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车费,网上自行购票的游客,需当地现补导游服务费及车费。
6、全程进2个购物店,不指定购物店。
日照:
帆船150元、出海捕鱼120元、快艇100元、龙舟120元、桃花岛80元、6D电影80元
青岛:
海上观光60元、空中漫步100元、极地海底世界190元、水准零点基地60元、信号山30元、小青岛40元、青岛蜡像馆120元、啤酒博物馆60元 |